各学院:
为全面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与监督,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研〔2023〕198号),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的基本规范要求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5日(第10-11周)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1.通过学院自查和校级教育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各项教学工作规范的执行:包括任课教师教学情况、教学管理的执行情况,以及研究生学习情况。同时,结合师生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开展检查工作。
2.各学院应充分发挥院级督导作用,积极配合校级督导组工作,针对改进意见或建议应认真对待,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检查要点详见附件1:《2025-2026-2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要点》(此表供学院对照参考,由督导提交)。
3.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质量发展,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重点围绕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的教学大纲展开,从大纲的完备性、规范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核查教学大纲的上传、汇编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请学院全体研究生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严格按照课表时间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