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第四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7浏览次数:1987

各班级:

    为更好地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工作体系中的作用,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成长,学工部和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面向全校开展第三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浙江工商大学所有在职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遵守校规校纪,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2.积极参加心理委员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等活动;
    3.积极参与学校、院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同学参加班级心理活动;
    4.能利用墙报、主题班会等方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5. 对同学的心理困惑,能给予必要的心理抚慰和疏导,必要时要及时动员其接受专业心理老师的帮助;
    6. 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能及时向辅导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避免危机事件的发生。
三、评选方法
    1.自愿报名参评
    各班级心理委员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向学院辅导站报名,3月20日前填写好《浙江工商大学十佳心理委员评选表》(见附件)发至中心邮箱ggxyxinli@126.com。表格见附件6。
    2.学院推荐
    各学院心理辅导站根据心理委员自荐资料、平时表现和同学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推选一名心理委员参加学校评选。
    3.学校十佳评选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学生网络评选和“中心”评选出十佳心理委员。
四、奖励办法
    授予入选者浙江工商大学2016-2017年度第四届“十佳心理委员”荣誉称号,为入选者颁发“浙江工商大学十佳心理委员”荣誉证书。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十佳心理委员评选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