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着力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强化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并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依据相关学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最低分数线,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名额的专业,根据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2017年实际上线考生数,一般按不低于1∶1.2比例确定各专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集体决定。(各专业分数线及名单见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总分达到国家总分线70%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可进入复试。
(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专业,需进行生源调剂。调剂基本条件规定如下:
1. 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A区相关专业的标准。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等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只可申请调剂我校专业学位专业。
调剂过程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三)调剂程序:
1.3月18日前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需要调剂的专业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48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四)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及调剂复试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在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复试具体要求
(一)复试内容
1.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包括专业能力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环节要做好详细记录,对每名考生的考核过程全过程录音和录像。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复试工作具体由学院安排组织,复试中要充分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
2.面试程序
(1) 面试程序:
①由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③老师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④考生回答;
⑤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⑥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
⑦参加答辩老师现场评分。
(2) 面试评分参考:(100分)
①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知识面30分
②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20分
③ 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20分
④ 综合素质与能力30分
(3)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二)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其中,复试中专业笔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20%;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30%。
低于复试或面试成绩满分60%,视为复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视同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容 | 报到地点 |
3月 22日 8:30-16:00 | 考生报到 | 下沙校区信息楼521室 |
3月 22日中午 12:00-14:00 | 体检(详见报到时通知) | 下沙校区医务室 |
3 月23 日上午 8:30-10:30 | 专业课笔试 | 见表1 |
3月 23日下午 13:00-17:00 | 面试(含外语口语和听力) | 见表2 |
3 月23 日下午 18:30-21:30 | 同等学力加试 | 详见报到时通知 |
表1 专业课笔试安排表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 月23 日上午 8:30-10:30 | C532 |
物流工程硕士 | 3 月23 日上午 8:30-10:30 | C516 |
表2 面试安排表
面试组 | 时间 | 地点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月 24日下午13:00 | 信息楼522 |
专业学位(物流工程) | 3月 24日下午13:00 | 信息楼524 |
学生休息室:信息楼5楼 |
五、复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各招研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3.举报投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和申诉电话。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公正的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 Email: zjgsujw@126.com
浙江工商大学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