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工商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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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和《关于举办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浙教办学〔2017〕20号),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A类)暨第三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欢迎广大创业项目团队积极报名、参赛,请各学院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宗旨 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六)“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七)“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和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报名及公告方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8日止。 2、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微信公共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 3、登陆浙江工商大学教务网→竞赛&创新活动网(http://10.11.107.15/),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登陆后可修改密码)→点击登录→选择竞赛入口→在竞赛列表中选择“浙江工商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管理→竞赛报名→ 填写并上传“浙江工商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和商业计划书;文档上传要求:后缀名.DOC,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4、请务必完成上述第2、3两步骤方为有效报名。 (二)相关通知公告将发布于浙江工商大学竞赛&创新活动网和创业学院网站。 五、赛制 (一)赛程 比赛分文本评审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安排如下: 1、5月10-19日,文本评审(校内外专家); 2、5月22日(暂定),公布现场答辩名单(约12支); 3、5月23日(暂定),现场答辩顺序抽签(综合大楼1216室); 4、6月1日,现场答辩(下沙校区D幢教学楼129室)。 注:晋级2017年未企有约·创业挑战赛5月擂台赛现场答辩的创业项目团队直接进入本比赛的现场答辩环节。 (二)评审规则 1、文本评审 总分100分,商业性(45分)、团队情况(25分)、创新性(15分)、市场前景和带动就业前景(15分)。 2、现场答辩 (1)项目展示,限时5分钟;答辩,限时6分钟(含评委提问)。 (2)总分100分,商业性(45分)、团队情况(25分)、创新性(15分)、市场前景和带动就业前景(15分)。 六、奖项设置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获奖团队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根据省赛名额分配,经校内外专家组合议确定推荐参加省赛名单。 七、承办方及联系方式 国创团 陈同学 18758883087/663087 QQ群:397758327
创业学院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团委 校友办 2017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