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7浏览次数:500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换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通过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推动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安排

本次换届工作涵盖全校各分党委、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应在5月15日前完成。

(一)组织准备阶段

1.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规定,使广大党员进一步了解支部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增强参与换届选举的积极性,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调整设置支部。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支部

3.总结支部工作。各党支部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总结支部任期内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梳理分析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工作报告。

(二)选举实施阶段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或全体党员大会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

2.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分党委、党总支审查。

3.党支部向党员大会说明候选人名单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根据规定,所确定的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4.进行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为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应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后,举行委员会会议,采取等额选举的方法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报分党委、党总支批准。

(三)总结备案阶段

1.各党支部对本次换届工作进行总结,建立台帐资料。

2. 支委会选举结果(见附件)经所属党委、党总支审核后,由各支部于4月2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支部换届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指导所属党支部做好换届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支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师生成才成长以及服务社会进步的能力和水平。

2.科学合理,优化设置。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一要优化教职工党支部设置。管理和直属部门、群团组织、附属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业务部门教工党支部应设在系、研究所、教研室、学科团队、实验室等教学科研一线单位;离退休党支部按照有利于离退休党员组织管理、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成立联合党支部。二要科学设置学生党支部。本科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纵向设置,也可按年级设置;研究生党支部设置应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等相结合,实现党建工作与学生学习、科研工作有机结合。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在30人以内。鼓励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建立党组织,探索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

3.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和委员。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可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若干名。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1名副书记。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觉悟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于党的工作、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有较高威信的教学、科研或管理骨干担任。学校管理和直属部门、群团组织、附属单位的教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部门党员副职以上人员担任,业务部门的系、教研室、研究所、学科团队、实验室等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系(室、所)负责人(主任或副主任)或党员团队负责人担任;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素质好、工作负责、身体健康的离退休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或党员教师担任,由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的,应配备党建导师联系指导。

4.规范程序,严明纪律。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和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docx


 

 

                 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