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2017学年第二期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781

各发展对象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为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和引导发展对象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学校党校安排,决定于5月底前举办2016/2017学年第二期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发展对象。即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安排:本次培训分为5个模块,分别是专题辅导报告、网上党校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和网上测试。

1.专题辅导报告由各分党校组织,可以采用联合办班的方式,由主办的二级分党校负责,至少安排4讲。专题分别为党建理论、党章学习、党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形势政策教育专题可由主办分党校在本学期形势政策课专题中选择1讲。1次课计2个学时,共计8个学时。

2.网上党校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在“浙江工商大学网上党校学习平台”进行,网址:http://zgsdx.jydxs.com/

1)学时要求:总学时需达到10个;其中必修学时6个。

2)开放时间:4月10日-5月20日;

3)学习程序:各分党校将学员按网上党校学员导入模板格式(见附件1)导入学习平台后,学员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进行学习。

3.个人自学,计2个学时。内容:《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

4.交流研讨,计4个学时。各分党校需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学员进行学习交流,请结合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查看方式:下载安装微信软件-申请个人账号-订阅“共产党员”微信-特色栏目-先进典型),从发展对象的角度,谈一谈共产党员的标准以及自身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差距。

5.网上测试。学员在完成前4个模块后,党校将开放自测平台,每个学员有3次自测机会。自测须达到60分。

三、培训要求:

1.积极参加党校学习,按时到课,不无故缺课或迟到、早退,严格请假制度,有事请假须由分党校批准,无故缺课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培训考核为不合格。

2.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课余合理安排时间认真自学,做好自学笔记。

3.交流研讨要求学员事先围绕分党校确定的交流主题做好准备,同时将交流发言提纲上传至网上党校平台(心得列表-发表心得-类别-交流讨论)。

4.参加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是入党的基本条件。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发展对象培训班请各分党校根据本学期党员发展的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培训班可由几个分党校联合举办,并由主办的分党校指定一名老师作为班主任,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计划、联系授课教师、借用教室、进行考勤、维护纪律、主持交流、上报考核情况等工作。

2.培训安排(见附件2)和学员成绩登记表(见附件3)的电子稿请于培训结束后的一周内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稿加盖公章后报党校(综合楼1018)。 

 

联系人:石周燕   办公室电话:28008261

                                                                     管工学院党校

                                                                       20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