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温馨提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12浏览次数:1241

2017届毕业班党员:

每一个毕业生党员应知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程序以及对未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规定。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变动频繁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个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需注意以下事项: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本人携带。党员要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免遗失(若在介绍信有效期内遗失,应及时与原所在学院联系)。请同学及时到信息楼529开介绍信,来之前先填写《组织关系转接表》并发送至szyoffice@163.com。

2.党员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认真核对介绍信的抬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若信息有误,党员应持介绍信原件及时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更正。注意:介绍信不能自行涂改。

3.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定要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完成,若超过有效期,组织关系将不能成功转接。(党章规定:党员6个月未缴纳党费或不参加党员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预备党员应注意转正时间。)

    4.党员把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接收单位后,应及时把介绍信回执寄回原学院。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信息楼529,周欣怡,15967176419

组织关系转接表格.xls


 

浙江工商大学管工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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