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已启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7-2018学年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程序:
1.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的规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自主申报,于9月22日之前将表格个佐证材料交到各自班长处,班长收齐后交给各自辅导员。
3.班级评定。成立班主任(辅导员)为组长的班级评定小组进行讨论、评定。
4.网上申请。班级评定小组讨论后,根据讨论结果,各班提醒相应同学登陆网站(http://xsc.zjgsu.edu.cn/stumng),完成经济困难学生申请。
5.辅导员审核、认定——学院审核、认定工作。
6.学院公示、上报。学院将认定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级抓紧落实,按期完成。
8.详情请咨询辅导员。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