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26浏览次数:1419


各位教师:

2018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352号),现将申报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 年拟选派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32300 人。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教师,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近日公布2018年选拔简章,具体选派时间、选派项目、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

二、申请方式

我校教师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受理后提交省教育厅,并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学校、教育厅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各学院收齐本院申报人员的书面申请材料各一式一份,经审核并为每位申请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超过500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23室),同时将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lxh@zjgsu.edu.cn。

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请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2018年留学项目专栏。请各申报人员务必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的,省教育厅将不再通知修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三、受理时间安排

所有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的第2天,如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周五的,则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周一。例如某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5日(周六),则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5月7日(周一),以此类推(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除外)。

请各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无法受理。

四、其他说明

1.被录取人员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和学校选派的出国留学项目。

2.访问学者类别项目的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学校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3.2018年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办法另行通知。2018年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时仍需提交邀请函方可受理,同时,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请通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

五、学校支持政策

1.获得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含地方合作项目,下同)资助的教师,在完成进修任务回国后,学校均给予科研启动费立项资助。留学1年以上的,资助科研启动费1.5万元;留学1年以下的,资助科研启动费1万元。

2.教师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如2年内成功入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学校予以全额报销外语培训学费。


人事处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