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教职工个人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26浏览次数:929


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人〔2011〕133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学校在册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和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

中层干部参加组织部的干部考核,不再参加本项考核。

二、相关要求

1.考核周期:2017年1月—12月。

2.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

3.优秀比例: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的比例,除小部门另作规定之外,不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不含参加组织部考核的中层干部)的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具体参看文件第十六条规定。

4.考核结果反馈:部门负责人须以适当方式向教职工告知其本人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和不予考核的,部门负责人应与其面谈,帮助当事人改进工作绩效。

三、上交材料要求

1.教职工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2),本人签名后双面打印,交所在部门。部门对教职工完成考核之后,应在考核表上签署考核结果,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

2.部门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汇总表》(附件3),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顺序排列。汇总表应由填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考核表应按汇总表顺序整理排列。

3.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1月20日前交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1027室),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yhfang@mail.zjgsu.edu.cn。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1].docx


  人事处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