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04浏览次数:462

 

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好我校2017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2017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二、方法步骤

1.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要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认真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同时,要对照义乌县委原书记谢高华、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王一成等先进典型,对标自省,把担当精神强不强、改革劲头足不足、工作作风实不实等作为党性分析的一个重点,深入查摆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担当作为、敬业奉献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3.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4.认真抓好整改提升。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三、有关要求

组织生活会请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有关情况请各党支部汇总后及时报告学院党委。

 

管工学院党委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