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浙江工商大学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12浏览次数:2037

 

学院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各项评奖评优工作,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学生素质评价。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其中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

  3.先进个人评选。

  二、工作依据

学生素质评价《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江工商大学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三、工作进程

   1. 3月20日前完成学生素质评价;3月25日前完成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能力突出奖学金的申报、评审;4月10日前完成单项奖学金申报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的申报、评审。

   2. 4月1日前报送先进个人名单(含毕业班)。

3. 4月15日前报送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的名单和发放金额统计(含毕业班)。

4. 5月上旬完成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登记表(两份)和荣誉证书的盖章、发放。

   5. 5月中旬完成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的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2.学生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学院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素质评价成绩和评奖评优结果应予以对外公示。

   五、其他说明

1.请各学班通知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过时权限锁定,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和奖金发放由学院负责。对评奖评优中反映的问题,学生处将及时复核予以记录在案。

3.联系人:林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571-28008267,地址:信息楼527。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