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浙商大科〔2017〕147号)的精神,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2017年期间发表或出版的有关商贸流通领域研究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凡符合《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科研成果认定与配套奖励暂行办法》的科研成果(《办法》见附件),中心将参照学校奖励办法,给予配套奖励。特别需要注意的:
一、科研成果应是专业市场、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商贸服务业等与商贸流通密切相关的论文、批示、获奖等。论文包括学校认定的高层次论文以及发表在CSSCI期刊的论文。
二、科研成果须标注“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的字样。
三、中心资助课题项目结项要求以外的科研成果。
请中心的专、兼职研究员,以及校内其他符合奖励条件的教师于2018年5月15日之前将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送至现代商贸研究中心办公室(下沙校区网络信息中心4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rudy815@qq.com,邮件主题标明:中心科研奖励。
联系人:朱盛妍
联系电话:28877399 533579
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
2018-4-3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科研成果认定与配套奖励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