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毕业生党员应知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程序以及对未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规定。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变动频繁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每个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组织关系转往省内
1.毕业生党员应及时与接收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沟通,确定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进行组织关系转移的目标党组织名称,并填写《组织关系转接表》发送至szyoffice@163.com。
2.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到接收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到,确定对方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完成其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手续。
二、组织关系转往省外
1.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先填写《组织关系转接表》发送至szyoffice@163.com,并及时到信息楼529石老师处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认真核对介绍信的抬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若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学院统一持介绍信原件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更正。注意:介绍信不能自行涂改。
3.党员要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免遗失(若在介绍信有效期内遗失,应及时与原所在学院联系)。
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定要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完成,若超过有效期,组织关系将不能成功转接。(党章规定:党员6个月未缴纳党费或不参加党员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预备党员应注意转正时间,及时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
5.党员把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接收单位后,应及时把介绍信回执寄回学院。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管工学院,石老师,13758195386。
管工学院党委
二〇一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