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工学院各班级:
根据《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商大教〔2016〕134号)和《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学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浙商大管工学院〔2017〕15号),经2015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管工学院2015级学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第二轮)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2018-2019(2)管工学院2015级创新创业学分汇总表.xlsx
2018-2019(2)管工学院2015级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xlsx
公示时间自5月1 日起到5月7日止,共7天。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通过15级年级群(群号码572764372)私信联系徐玉莲。
注:根据《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商大教〔2016〕134号),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学分的创新创业学分和2学分的素质拓展学分。创新创业项目分值超过3分者,超过部分可以转为素质拓展项目分值;已经申请其它课程(含毕业论文)替代的创新创业项目不得再申请创新创业项目分值;素质拓展项目分值不能替代创新创业项目分值。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