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现开展我校2019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
(三)积极参加学术、文体、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研究生在该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荣誉称号评选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二)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三)违反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者;
(四)超出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者。
三、“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是学校授予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的荣誉称号,评选应结合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比例不超过当年参加综合测评研究生人数的10%。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有资格申报:
(一)在评奖学年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二)在评奖学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干部是学校授予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干部的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不超过参加综合测评研究生人数的3%。优秀研究生干部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评奖学年担任党、团支部、级委(班委)、研究生会等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组织研究生干部满一学年;
(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骨干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突出,能够圆满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业绩突出;
(三)在评奖学年的综合测评中,干部任职考核结果为优秀。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由学院成立研究生荣誉评选委员会,制定实施细则并向研究生公布。在进行评选时,务必全面掌握条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推荐人选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学校审批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评选结果,向获奖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参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登记表、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材料附佐证资料,交信息楼527;电子版材料发victorsm@yeah.net。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下午四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选资格。
管工学院学工办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