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校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现就2020/2021学年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名单(公示版).xlsx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3日-10月19日
公示联系人:林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28008261、28008267;电子邮箱: 540983379@qq.com
鉴于信息保密原则,公示名单中只显示部分信息,如有需要,可到信息楼527办公室查看详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谢谢!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