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文件规定,学院组织开展了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的推荐评审工作。经学生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现将综合排名予以公示,待名额确定后依次推荐,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26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9月26日16:00 前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林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28008261、28008267,邮箱:540983379@qq.com。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