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工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附件1)精神,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和2个素质拓展学分。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等方式获得的学分;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文化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学术人文讲座、专业团体训练、获取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认证等方式获得的学分。教务处负责对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校团委负责对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
现启动2022-2023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一、申请主体与工作日期
(一)申报主体:
创新学分:2020、2019级在校本科生
素拓学分:2019级在校本科生
(二)学生申报日期: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31日。
(三)学院审核日期: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7日。
(四)学院公示日期:请见各学院网站通知。
二、申报流程
(一)学生已获得学分核查
学生可先通过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自己已获得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总分及具体项目信息。如项目信息重复或者有误,可于2023年3月31日前QQ私信联系郑素景老师(创新创业学分)和杨媛媛老师(素质拓展学分)。
(二)学生新增学分申报
学生填写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一个项目填写一张申请表,附上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填写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3、附件4),将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汇总表于2023年3月30日前递交给各班学委。学委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班级汇总表电子稿分别发送至邮箱535101228@qq.com(创新创业学分),2095418068@qq.com(素质拓展学分)。纸质材料交至信息楼521办公室(创新创业学分),信息楼529办公室(素质拓展学分)。
为减轻学生提供佐证材料难度,部分由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活动项目(见附件5),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可只填写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三)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院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根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认定标准,对学生的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同时比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已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项目数据。为防止学生对同一项目重复申请,将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数据有疑议,可重新递交佐证材料至学院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联系人处申请修改或补报。
1、创新创业学分联系人:郑老师,信息楼521,28008263。
2、素质拓展学分联系人:杨老师,信息楼529,28008260。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