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发布的《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为做好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的选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一)留学期限、资助期限
一般为36-48个月。
(二)资助内容
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我校推荐上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人数不限。
二 申请条件
1.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
以下人员不属于选派对象:
(1)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2)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研究生;
(3)正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
(4)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5.申请时应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 报名事宜
(一)学院推荐
各研究生所在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各学院需于3月10日前将推荐意见及学生的申请材料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syuu16@foxmail.com,材料清单及具体要求可点击“阅读原文”参考留基委官方通知。
(二)个人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入留基委官网高水平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了解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具体信息。按拟申请项目及派出渠道要求做好前期申请准备工作。
2023年3月10日前将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水平证明等提交相关部门。
经学校审批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根据留基委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在2023年3月10日-25日登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四 其他说明
1.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对于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扩大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优秀学生的宣传动员与推荐工作。
2.申请人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请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因留基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 联系方式
申请过程中如有具体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研工部:陈老师
电话:28877328
国际处:周老师
电话:28877325
邮箱:syuu16@foxmail.com
欢迎咨询国际处
有关教师出国事项
季老师电话:28877316
有关学生出国学习事项
屈老师电话:2887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