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0级学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精神和《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学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浙商大管工学院〔2017〕15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2020级学生的创新创业学分和2020级的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版)2020级2023-2024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审核汇总表.pdf
(公示版)2020级2023-2024第一学期素质拓展学分审核汇总表.pdf
公示时间自12月14日起到12月20日止,共七天。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年级QQ群私信联系学分认定的相关老师(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杨媛媛,创新创业学分工作联系人:张效雲)。
注:根据《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教〔2016〕134号),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学分的创新创业学分和2学分的素质拓展学分。创新创业项目分值超过3分者,超过部分可以转为素质拓展项目分值;已经申请其它课程(含毕业论文)替代的创新创业项目不得再申请创新创业项目分值;素质拓展项目分值不能替代创新创业项目分值。请同学们根据本次公示结果进行自查,如相应学分不足,请积极参加相应活动,避免因学分不足无法正常毕业。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