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为做好2024年本科学生考研奖学金、2023年度专项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考研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参见《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和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请和报送
(一)考研奖学金(线上申请)
1.学生通过“学生事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线上申请。
(1)考研一等奖学金: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者/录取国外硕士研究生者。
(2)考研二等奖学金:获得复试资格者。
(3)获得推免资格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不作申请。
2.学院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审核学生申请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系统内进行名单确认,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
4.已申请其他奖学金者,不影响考研奖学金申报。
(二)专项奖学金(线下申请)
1.学生向学院提出线下申请。
2.学院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及学院2023年度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2)、审核学生申请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3.材料提交:
(1)纸质版材料: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份)、专项奖学金审批表(附件4,一式三份)、评奖年度原始成绩单(一份)及主要事迹证明材料(一份)。所有填写的先进事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荣誉证书、实践证明等,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所有竞赛项目标明项目级别(国省市校赛)及AB类(见附件5)。所有证明材料请按照专项奖学金审批表内填写先进事迹内容顺序摆放,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奖项不予认定。
(2)电子版材料: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发至邮箱:xudongdong@mail.zjgsu.edu.cn。
4.专项奖学金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送至信息楼527,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缺一不可,逾期视为不报送。
5.专项奖学金每人至多申请一项。
6.专项奖学金除满足相关专项奖学金评审条件外,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评奖期内,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成绩(最低要求学分课程)均及格(合格)以上,课程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课程补考、重学成绩不作为计算依据)。
(2)评比期内,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确定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的残疾学生不做要求。
三、咨询联系
联系人:许东东;电话:28008266;地点:信息楼527。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3:2023年度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学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doc
管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