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许东东发布时间:2025-03-19浏览次数:13

各本科班级: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做好2024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学生素质评价。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

3.先进个人评选。

二、工作依据

1.学生素质评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2122号)及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及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3.先进个人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4号)及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4.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要求,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均需在评奖年度内,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

三、工作进程

1.331日前完成学生素质评价以及公示。

2.411日前各年级报送先进个人名单(含毕业班学生)。

3.418日前学工部报送先进个人名单(含毕业班学生)。

4.4月下旬,学工部组织开展评奖评优核查工作。

5.425日前报送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的人数和发放金额统计(含毕业班学生)(与计财处发放金额保持一致)。

6.4月底完成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登记表存档和奖金的发放。

四、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若存在人数较多的错评、奖金错发等现象,负责事项的辅导员需递交书面报告并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3.学生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学院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素质评价成绩和评奖评优结果应予以对外公示。

五、材料上报

请各辅导员根据以下材料报送时间点,将电子版材料交至老师,邮箱:zjsuggzz@163.com

(一)于411日前提交“2024年度先进个人名单(含毕业班学生)(见附件1)。

(二)于418日前提交“2024年度各类评奖评优名单和发放金额统计表(含毕业班学生)(见附件2)以及管工学院2024年度优秀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名单(附件5)。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1-28008266

六、其他说明

1.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通过综合测评系统进行学生素质评价工作,评奖评优系统进行评奖评优工作(3月下旬上线),过时权限锁定,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前往综测系统运维钉钉群咨询。

学生移动端:我的商大小鸿书应用列表综合测评(学生)

https://uia.zjgs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s://xszkdh.zjgsu.edu.cn/sso/login?type=65

教师PC端:辅导员工作台应用导航综合测评(教师)

https://uia.zjgs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s://xszkdh.zjgsu.edu.cn/sso/login?type=64

2.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和奖金发放均由学院负责。

注:2024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转入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2025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转出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

3.评奖评优期间,学生工作办公室及辅导员应负责做好所带学生的答疑。

4.由于奖学金仅可通过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发放,请收集学生银行卡号时确保卡号的准确性。

5.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证书,学生可按需前往师生之家荣誉证书自助打印区打印,院级专项奖学金证书由学院打印发放。


附件1:2024年度先进个人名单【样表】.doc

附件2:2024年度评奖人数和发放奖金统计表.xls

附件3:综合测评用户手册(学生).pdf

附件4: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相关办法.rar

附件5:管工学院2024年度优秀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名单.xls

附件6: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跨境电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zip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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