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叶福莲发布时间:2026-03-09浏览次数:10

学院各本科班级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做好2025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学生素质评价。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

3.先进个人评选。

二、工作依据

1.学生素质评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2122号)及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及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3.先进个人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4号)及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4.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要求,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均需在评奖年度内,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

三、工作进程

1.325日前完成学生素质评价。

2.415日前报送先进个人名单(含毕业班学生)。

3.4月底学院完成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登记表存档和奖金的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各同学要充分认识学生素质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个人记实申报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院予以相应处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

3.学生素质评价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学院制定的2025年相关实施细则(见附件2)、素质评价结果及时对外公示。

、其他说明

1.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通过“综合测评系统”进行学生素质评价工作,“评奖评优系统”进行评奖评优工作,过时权限锁定,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1)综合测评系统

学生移动端:我的商大—小鸿书—教育教学-综合测评

https://uia.zjgs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s://xszkdh.zjgsu.edu.cn/sso/login?type=65

学生PC端:

https://uia.zjgs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s://xszkdh.zjgsu.edu.cn/sso/login?type=64

教师PC端:辅导员工作台—学生成长—综合测评

https://uia.zjgs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s://xszkdh.zjgsu.edu.cn/sso/login?type=64

2)评奖评优系统

学生移动端:我的商大-小鸿书-教育教学-评奖评优

https://uia.zjgs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s://xszkdh.zjgsu.edu.cn/sso/login?type=69

学生PC端:

https://uia.zjgs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s://xszkdh.zjgsu.edu.cn/sso/login?type=77

教师PC端:辅导员工作台—学生成长—评奖评优

https://uia.zjgs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s://xszkdh.zjgsu.edu.cn/sso/login?type=68

2.学生素质评价工作期间,带班辅导员应负责做好所带学生的答疑。

注:2025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转入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2026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转出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

4.由于奖学金仅可通过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发放,请各年级收集学生银行卡号时确保卡号的准确性。

5.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证书,学生可按需前往师生之家荣誉证书自助打印区打印,院级专项奖学金证书由学院打印发放。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39


附件1:浙商大学〔2022〕122 号 关于印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跨境电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zip

附件3:浙商大学〔2022〕124 号 关于印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浙商大学〔2022〕123 号 关于印发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综合测评用户手册(学生).docx

附件6:评奖评优用户手册(学生).doc

附件7:2025年度非毕业班素质评价时间节点.png